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县人民政府决定:
罗晓波 任永平县行政学校校长;
王文爱 任永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正科)职务;
李子军 任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 霞 任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免去永平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钏光荣 任永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汪诗涯 任永平县公安局杉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侯国韬 任永平县公安局厂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段玲英 任永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永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毛忠李 任永平县公安局北斗派出所所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博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李明彪 任永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北斗派出所所长职务;
段仪松 任永平县公安局厂街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洪飞 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龙街中队中队长职务;
赵 海 免去永平县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李 峰 免去永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万李 免去永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郭永昌 免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张 炬 免去永平县综合检验检测院副院长(管理八级)职务;
洪 亮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 彪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厂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建楠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杉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明福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万立荣 免去永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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