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张品青一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性别 | 事 故 时 间 | 事故原 | 受伤 | 认定意见 |
因简况 | 情况 | |||||
永平县文江运输部 | 张品青 | 男 | 2023.12.11 | 2023年12月11日20时许,张品青在永昌高速公路稻田隧道洞内施工作业(立拱架)时,被隧洞顶部突然掉落的石块砸伤左手。 | 诊断为:左手第1指骨近节骨折;左手第1掌指关节半脱位;左手第2掌骨骨折;左手背开放性损伤;左手挤压伤。 | 认定为 工伤 |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2600,联系电话:0872—6520616,监督电话:0872—65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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