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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4-00071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7119675000
  • 发文字号: 永政任 〔2024〕 2号
  • 体裁: 通知

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锦坤等三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 来源: 永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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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锦坤  任永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李  高  任永平县公安局龙街派出所副所长;

罗志远  任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连铺中队中队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45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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