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配合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杨翠光 党组书记 局长 县河长办主任
主持水务局全面工作。
桑文秦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规划计划、水利项目前期、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质量强县,安全生产、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征地移民、超限超载治理、综治维稳、农民工工资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疫情防控、玉皇阁水库建设管理等工作及未在本分工文件中明确的分管股室、站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规计股,安全监督管理股,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
叶云昌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县河长办副主任
负责河(库)长制及银江河等重要河流综合整治、河道管理及河湖岸线管理、依法治县、法制建设、宣传、信息、水资源利用与开发管理、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农村小水电生态流量、绿美河湖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防汛抗旱、水利防灾抗灾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地震应急等及未在本分工文件中明确的分管股室、站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河长办、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刘映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水土保持、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投融资、招商引资、林长制、包村工作、卓潘河水库、岔河水库建设管理等及未在本分工文件中明确的分管股室、站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站、政服窗口、民生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黄庆唐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财务、人事、干部教育(干部素质提升)、职称评聘、信访、保密、档案、老干部、妇女儿童、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文明单位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技与外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供水水价改革、产业培育壮大、粮食安全、水利改革、水利协会、统一战线及民族宗教、民族团结、殡葬改革、“三农”发展、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及未在本分工文件中明确的分管股室、站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站(水勘队)、局工会、水利协会。
万仕虎 水库管理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负责水库管理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小(一)型以上水库运行管理、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库运行调度,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德军 一级主任科员
受局班子委托,协助万仕虎局长做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实行“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制。
局领导实行既分工又合作的AB角工作制度:杨翠光局长与桑文秦副局长互为AB角;叶云昌副局长与刘映辉副局长互为AB角;黄庆唐副局长与万仕虎局长互为AB角。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安全监督管理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龙翔路204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传真:6522061,6524061;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72-6522061
负责人:杨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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