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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21856T/2024-00036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715627608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通知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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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永平县厂街乡老鹰坡村完小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于20161228日开工建设,2017527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永平县厂街乡岩北村完小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于201726日开工建设,2017915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永平县厂街乡界面村完小教学综合楼工程项目,于20161228日开工建设,2017926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以上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单位永平县厂街彝族乡人民政府于2024513日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返回上述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自缴存单位提交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凡在该建设项目务工过程中有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清算的人员,请及时向项目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和建设单位永平县厂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满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或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全额返还上述3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举报投诉电话:08726520078(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08726760019(永平县厂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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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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