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因保管不善,将永林证字(2007)第00462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洪
2024年7月1日
审核: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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