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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044A/2024-0012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1721865009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公告

永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 来源: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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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永平县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科学规划、切实保障学位供给

1.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细致地提前做好辖区学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摸底调查工作,做到科学规划,确保学位供给。对学位资源短缺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预警,合理引导向邻近学校供给学位,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确保秋季学期不再出现大班额情况,坚决杜绝超大班额。这也是优质均衡的硬性要求。

3.合理确定招生形式。公办、民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小学升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乡镇要确保小学六年级学生“一个不少”“应学尽学”全部升入初中就读。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1.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面谈等擅自附加招生入学条件。不得收取“赞助费”等招揽生源,不得招特长生办特长班。

2.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落实“公民同招的政策,做到公办、民办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凡报名人数不超招生计划的,应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公平公正地接受公众监督。超过民办招生计划数的,由当地公办学校保底。

3.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以“流入居住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双为主”政策。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就读考试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考试的,当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积极推进普职融合教育。要切实摸清辖区适龄残儿少年底数,实施“一人一案”分类安置,要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自理能力等具体情况采取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严格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全覆盖”“零拒绝”的教育安置工作,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乡镇学校、县属学校要优化入学操作程序,认真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6.严格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出现人籍分离、挂靠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切实做好“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规范。

三、严明工作纪律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关民生、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严格按省、州、县各级的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和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义务教育通知书均需以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签发。要以讲政治的高度精准扎实做好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

2.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要依法依规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附件:永平县2024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入学计划一览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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