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主消毒餐饮具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DBJ24532900713933811不合格自主消毒餐饮具(小碗)涉及我县1家火锅餐饮店。现将不合格自主消毒餐饮具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永平杨掌柜火锅店自主消毒餐饮具基本信息如下:
不合格自主消毒餐饮具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DBJ24532900713933811 |
样品名称 |
自主消毒餐饮具(小碗) |
生产日期 |
2024-03-29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永平杨掌柜火锅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4-04-17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4-04-18 |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18日,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了自主消毒餐饮具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和询问。检查发现该火锅餐饮店共有该批次自主消毒餐饮具(小碗)共计100个。经排查,该经营户上述自主消毒餐饮具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二是餐具数量过多,洗涤剂浸泡餐具重复使用,造成交叉污染,使得阴离子洗涤剂残留在餐具中;三是使用复古土碗,土碗具有吸附性把洗洁精吸附进内部,导致无法清洗干净。
三、 核查处置情况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启动核查处置,对该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火锅餐饮店共有该批次自主消毒餐饮具(小碗)共计100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当事人提供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本案中涉及不合格项目需要检测才能发现,无法通过感官观察发现,可以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提供的餐饮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原因,如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事实,非主观故意,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诚恳,积极整改,表示以后吸取经验教训,至本案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到针对当事人提供不合格餐饮具的相关投诉举报,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同时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当事人主动提交《整改报告》,减轻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行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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