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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9044A/2024-0007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1721083521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公告

永平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 来源: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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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7号)及省、州关助学贷款政策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现将相关事项告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

1.学籍 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的学生。

2.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3.共同借款人 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借款学生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户籍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平县。

5.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6.其他 申请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偿还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在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前还款。《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段是每年111日至1220日,末笔等额本金还款时间是每年的91日至20日。还本付息方式如下:

1.电脑登录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2.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3.手机登录微信云闪付,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4.前往最近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卡或是扫描微信二维码还款。

5.通过招商银行手机APP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是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应于当年1010日前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签字确认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财政贴息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休学留级等原因延长学制,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继续享受财政贴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首次申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完成注册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

温馨提示:学生注册申请填写的个人信息、就读高校、学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保证“零”错误。

2.申请贷款材料

出示原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五年制大专转段(中专学段转为大专学段)证明、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3.签订电子化合同及录入电子回执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签订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持永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老师于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预计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划款到高校。

(二)续贷远程申贷流程

1.续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完成个人信息修改(保持手机接受短信息畅通)并提交续贷远程申请。

2.续贷学生手机下载国家开发银行APP,注册登录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续贷远程申请。

3.永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续贷远程申请。

4.借款学生将手机短信校验码或再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老师于10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预计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划款到高校。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永平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20日至国发银行电子合同业务受理结束预计9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续贷远程申请由永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人员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首次申请办理贷款时间:8:00-11:30,14:00-17:30(特殊情况,延时办理)每天贷款办理根据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情况现场领号顺序办理当天受理人数办完为止受理期间双休日正常休息。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点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0-4)。

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永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2652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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