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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各专工委室承办的有关会议会务及其他工作;负责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文件、会刊、通迅、领导讲话及有关材料的草拟、审稿、印刷、分发工作;负责机关报刊材料订阅与收发、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文印、收发和印鉴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负责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办公设施管理及物品采购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外部机关的工作协调联系工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的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一地一城”发展定位和“1533”工作目标,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高质量履职推动永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始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各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①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之魂。围绕“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根本任务,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抓实理论学习,每月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研讨,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读书班集中学习,讲授专题党课,促进了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的提升。通过抓好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四下基层”经验,积极用好“五字诀”、践行“三法三化”,紧盯制约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四个机关”建设、人大宣传工作、殡葬改革、就业创业等课题开展调研,有效提升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通过抓实检视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解难题促发展的强大动力。
②在请示报告中践行政治自觉。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加强领导、细化举措、落实工作上着力,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③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政治责任。始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确保县委重大决定、重要部署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2.坚持以服务大局为核心,法定职权履行更加有为。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立法参与权等法定职权,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①紧扣中心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担当作为。注重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真正做到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发展,着力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民生福祉落地见效、社会治理持续加强。
②聚焦大事要事,在重大事项决定上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
③坚持德才兼备,在干部依法任免上更加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原则,制定下发了《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④围绕良法善治,在服务立法工作上积极建言。积极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研究制定了《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博南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规范化,发挥好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
3.坚持以夯实基础为抓手,代表作用发挥更加有效。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的要求,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深化代表工作,厚植人大工作根基。
①在健全制度、拓展载体上发力。围绕促进代表规范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目标,修订了《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履职公开,理顺代表职责要求、履职保障、管理监督等参与机制。
②在扩大参与、联动交流上用力。积极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年内邀请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我县选举产生的省州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评议等,进一步扩大了代表履职参与,确保代表充分行使职权。
③在强化保障、落实建议上聚力。全方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抓实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培训。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监督,形成了政府领导领衔办理、承办单位主推办理、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专工委归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
4.坚持以履职为民为己任,人大自身建设更加有质。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四个机关”的重要定位,始终注重把准正确方向,坚持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①打造过硬队伍,提升能力本领。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注重突出政治性、理论性和实效性,采取专题学与系统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更好履职行权奠定坚实思想政治基础。
②持续改进作风,营造实干氛围。压紧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纪律作风建设更加严实,县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被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扎实推进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动态开展模范委室评选,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朝气、锐气和正气更加充盈。
③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成效。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1533”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扎实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根据县委安排,扎实参与抓好河(湖)长制、林长制以及挂钩的重大项目、重点民营企业、绿美永平建设、乡村振兴、国家卫生县创建等中心工作,回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彰显了人大担当新作为。
④突出宣传质效,讲好人大故事。聚焦新时代人大宣传工作使命任务,围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传递民主法治精神、报道人大依法履职”工作主线,着力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展现人大风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研究室、代表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014898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8983.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92156.81元,下降11.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92156.81元,下降11.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放基础绩效奖,加之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48983.24元。其中:基本支出9544695.24元,占总支出的94.05%;项目支出604288.00元,占总支出的5.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92156.81元,下降11.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1802.05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减少1623958.86元,下降72.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工资支出,加之职务晋升、调整工资标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费用等各项费用增加,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48.00万元和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6.80万元(合计84.80万元)2022年列入项目支出,此项目2023年列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48.00万元和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6.80万元(合计84.80万元)2022年列入项目支出,此项目2023年列为基本支出;2022年加开了一次人代会支出9.93万元;加之2022年项目支出包含抚恤金24.17万元,2023年无此支出项目,故2023年项目支出有大幅度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44695.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8652.77元,占基本支出的8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6042.47元,占基本支出的17.25%。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5022.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428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大代表执法检查经费49871.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执法检查产生的费用;
2.备案审查工作经费7000.00元,主要用于备案审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3.《永平人大》编纂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人大》印刷服务支出;
4.人大信访经费906.00元,主要用于信访支出;
5.人代会会议经费272581.00元,主要用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的支出;
6.人大调研经费11828.00元,主要用于人大调研的支出;
7.人大视察经费8678.00元,主要用于人大视察的支出;
8.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经费9821.00元,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的支出;
9.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博南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州、县创建联系点经费支出;
10.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37300.00元,主要用于北斗乡、龙街镇、水泄乡和厂街乡四乡镇县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示范建设经费支出;
11.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2700.00元,主要用于博南镇、杉阳镇、厂街乡和龙门乡四乡镇县级代表活动阵地示范建设经费支出;
12.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6800.00元,主要用于州人大代表活动的支出;
13.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71491.00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工作相关的支出;
14.追加遗属补助经费31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898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92156.81元,下降11.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放基础绩效奖,加之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748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2%。主要用于保障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保障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工作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20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主要用于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遗属补助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8363.68元,用于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71.72元,用于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5772.00元,用于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380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工的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工伤保险缴费;201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8998.18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57961.6元;2101199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16844.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74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300.00元,决算为9905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94369.2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7%,完成年初预算的6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300.00元,决算为46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3%,完成年初预算的9.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300.00元,支出决算为99055.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94369.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300.00元,决算为4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84.23元,下降1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41.23元,下降1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43.00元,下降51.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代表履职、信访、监督、视察、调研、调查、检查及其他人大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乡人大系统及相关部门开展人大调研、信访、监督等其他人大事务相关工作公务来访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042.47元,比上年增加744244.08元,增长82.53%,主要原因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480000.00元和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68000元(合计848000元)2022年列入项目支出,此项目2023年列为基本支出;人员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增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4655339.22元,其中,流动资产1194677.63元,固定资产2087630.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73031.3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9575.50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220.00元,无形资产原值增加1373031.35元,货币资金减少52949.56元固定资产折旧502726.29元,货币资金减少52949.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01810101111
附件: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018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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