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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8770H/2024-00126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 1722796522000
  • 发文字号: 其他 〔〕
  • 体裁: 公告

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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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务岗位,具体负责文秘、内勤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工作地点:永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永平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会电脑操作,熟悉办公软件;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就业困难认定),未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

四、待遇情况

(一)基础工资。根据永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690元。

(二)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按月计算、并按季度发放。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合格,第二月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劳务合同,不予聘用。

(三)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86日至2024820日。

(二)报名地点:永平县人大常委会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熊陶文,15198368916;杨娟,1360882728208726521241

(三)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等资料。

六、面试事宜

面试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事宜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由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做好解释工作。

永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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