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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88210369L/2024-00023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1724719089000
  • 发文字号: 其他 〔2024〕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来源: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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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全县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管理和宣传;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协调相关部门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 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马立勋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景区建设管理、旅游宣传推介、文旅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智慧旅游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固定资产投资、林长制等工作;分管旅游开发股、县风景区管理所;联系龙门乡、博南镇;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董绍钧副局长县文物局局长负责文物保护考古工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殡葬改革民族宗教、河长制、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业监管股、文物股、文管所、博南古道博物馆联系龙街镇、北斗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连丹书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行政、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党务政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公共文化服务、节庆艺术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财务、人事、工青妇、科技、老干、爱国卫生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文化艺术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非遗中心;联系州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永平分公司、杉阳镇、厂街乡、水泄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文化艺术股、旅游开发股、文物股、行业监管股,所属事业单位:永平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平县文化馆、永平县图书馆、永平县文物管理所(永平县博南古道博物馆)、永平县风景区管理所、永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41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6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6521910

负责人:马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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