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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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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 来源: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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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2.拟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统一规划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4.负责震害防御工作。监督和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5.承担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配合国家和省、州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6.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7.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切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适时召开震情跟踪监视、短期震情监视跟踪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和研究安排震情跟踪监视工作,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参加州地震局组织的震情月会商、季度会商、年度会商、专题会商等会商会议,对震情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

2.努力夯实地震监测基础。加强县城强震台和白果树观测点、程家村深水观测井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博南和厂街基准站、水泄基本站、北斗预警台的管理运行工作。加强AETA多分量地震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数据的分析运用。

3.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主动承担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任务,配合做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调整完善工作,协助修订完善《永平县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按要求完成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有震情时领导在岗和有人员及时处理。与教育部门和相应学校建立地震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做好高考期间的地震应急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等工作。

4.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讲活动,大力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国家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推进永平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项目规划。

5.积极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52日保山隆阳5.2级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州地震局的工作安排,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与法规股、地震灾害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即为:永平县地震工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49863.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363.37元,占总收入的83.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500.00元,占总收入的16.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806.44元,增长13.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36.44元,增长3.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95670.00元,增长131.36%。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36.44;二是省州加大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其他收入增加9567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11159.93元。其中:基本支出970384.93元,占总支出的95.97%;项目支出40775.00元,占总支出的4.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5949.89元,增长9.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344.68元,增长15.79%;项目支出减少46394.79元,下降53.2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132344.68元;项目支出减少46394.79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合计增加85949.8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地震工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384.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0347.49元,占基本支出的7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037.44元,占基本支出的20.6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339.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地震工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77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345.00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管理日常工作;

2.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系统管理运维专项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系统管理运维防灾减灾管理日常工作;

3.震情会商与地震应急技术系统管理运维专项经费项目经费9430.00元,主要用于震情会商与地震应急技术系统管理运维地震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4.前兆观测站运维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预报管理日常工作;

5.2023年州级地震事业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363.3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6%。与上年相比增加33136.44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人员工资增加;二是地方政府加强防灾减灾公用经费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86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67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8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600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7%。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0.00元,决算为1095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0元,决算为10951.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5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0元,决算为1095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3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规定,尽量减少支出;二是2023年已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县财政尚未报账核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946.30元,增长173.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404.30元,增长20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8.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保山隆阳5.2级地震应对处置工作,相应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已支出的部分费用在2023年报账核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平县地震工作局资产总额1006484.43元,其中,流动资产316078.76元,固定资产690404.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0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5项目1至项目5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永平县地震工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020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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