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中心敬老院入住人员收费标准公示
根据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永平县民政局〈关于对永平县中心敬老院入住人员收费定价的函〉的复函》(永发改函〔2024〕13号),现就永平县中心敬老院入住人员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床位费:
1、低保户、特殊困难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月。
2、社会特殊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收费标准为:400元/人.月。
二、护理费:
1、低保户、特殊困难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收费标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299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498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995元/人.月。以后护理费根据我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2、社会特殊人员入住中心敬老院收费标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30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900元/人.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收取1700元/人.月。
三、生活费:
入住敬老院人员的生活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永平县中心敬老院根据成本情况自主定价,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四、以上收费项目和标准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永平县中心敬老院联系电话:0872-6525096。
永平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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