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2—6521535(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博盛路100号 邮编:672600
项目名称 关于对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腻子粉、真石漆生产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永平县杉阳镇普棚村 永平县博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评机构 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改建原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拆除原有湿砂烘干机、振动筛等设备,降低产能,将原有材料库改建为成品仓库,新建办公室、原料仓库及添加剂仓库;新增腻子粉生产线1条,购置安装磨机、破碎机、进料仓、选粉机等设备。项目改建完成后年可产干混砂浆3.5万吨、腻子粉2.5万吨。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9%。 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 2、废水:施工期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放、破碎、投料、搅拌、成品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运输道路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等。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 4、固废:包括脉冲布袋除尘器积尘、废矿物油、废弃包装袋、员工生活垃圾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物料覆盖、运输车辆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 2、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职工清洗、入厕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回用于菜地浇洒,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该减速慢行、禁止随意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运营期,原料装卸粉尘主要经厂房建筑阻隔削减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添加剂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研磨收料粉尘、腻子粉添加剂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成品仓粉尘、包装粉尘由1台风量1000m³/h的风机引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处理措施 运营期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声源处降低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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