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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9286263-6/2024-0008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 成文日期: 1728687584000
  • 发文字号: 〔2024〕
  • 体裁: 通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 来源: 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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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月12日我局对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2-65215350872-6521532(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真:0872-6525146

电子信箱:ypxhbjbgs@163.com

通讯地址:永平县博盛路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编:6726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大环评审〔2024〕9-1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关于对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腻子粉、真石漆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评审〔2024〕9-13号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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