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二、普法对象:
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具体措施:
1.落实学法制度,领导带头进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民政法律法规等法治教育内容的学习。通过周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例会、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业务知识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水平。
2.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清明节、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助残日、儿童节、民政安全管理月、中华慈善日、敬老月、“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根据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3.通过门户网站、发放宣传单、设宣传栏、悬挂横幅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4.充分利用全县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开展上门走访的同时宣讲政策法规。
5、配合县普法办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单位名称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责任股室 |
永平县民政局 |
《宪法》 |
办公室 |
《民法典》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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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 |
社会事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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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 |
殡葬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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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社会事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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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社会事务股 |
永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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