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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9828780/2024-000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1723072641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致全县美容美发行业从业者的一封信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 来源: 永平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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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美容美发从业者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继承者与生力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成年人文身侵害未成年人的身体权、健康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为有效劝阻未成年人文身,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社会保护措施。《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提出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要求,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产生的危害,禁止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此,我们提醒全美容美发行业从业者:

一、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有关要求,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二、增强服务意识。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警示,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三、增强监督意识。发现对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机构场所,应及时向民政、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健康成长。

永平县商务局    

20248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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