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平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永平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经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提出永平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涉及4个项目,16个传承人。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20日(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永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41号
邮政编码:6726000
联系人:马凯勋; 联系电话:0872-652****1910
电子邮箱:ypxfyzx@126.com
特此公告
永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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