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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B1625520G/2024-0003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716170148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 来源: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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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英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村两级居民医保“用药目录”药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在历次药品目录调整中,国家医保局始终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重点将临床价值高、价格合理、能够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纳入目录。五年来已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在优化医保目录结构的同时,将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用药,通过谈判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障范围,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2023年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892种。与上年相比,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改变或缩小了很多药品的支付限制,取消了很多药品的适应症限制,改为与药品说明书保持一致,药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另外,满足乡村两级参保患者用药需求,进一步强化我县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措施,缓解药品采购资金垫付压力,县医保局2020年开始每年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周转资金,2024年向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预拨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87万元。总之为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医保一直持续用力,从多方面提供支持。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在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时,仍存在药品少、不全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乡村两级诊疗服务水平不高,诊疗时间不保障;另一方面是采购药品种类不全,针对性不强,无法满足群众需求。虽然可报销药品达3088种,但乡村两级诊疗人次相对较少,采购的药品长期无人购买使用导致过期的较多,影响村卫生室购药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综合考虑基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督促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因地制宜采购药品以保障基层参保群众用药需求。

医保药品目录属于国家统一制定下发,各地不得自行调整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我们会将你们的意见建议逐级向上反映,争取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时,将一些应用安全、疗效好、人民群众喜欢使用的常用药品和治疗慢性病的药品纳入其中,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感谢你对我县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请你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医保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加以改进。



永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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