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上午9时许,龙街派出所交警中队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工作,发现一辆载有玉米的三轮车驾驶人杨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初步查明,杨某某头一天晚上喝了酒,早上起来,驾驶三轮车去地里拉玉米。在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杨某某家地处偏僻,无法找到相关代驾人员,为确保其安全到家,执勤民警立即化身为驾驶人,将杨某某及载有玉米的三轮车安全送回家中。对民警的举动,杨某某深受感动,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悔莫及。他说:“我是头晚上喝的酒,第二天还是酒驾,主要是缺乏法律意识,谢谢你们帮我把玉米送回来,在以后生活生产中我将时刻牢记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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