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县人民政府决定:
毛显芬 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静会 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树伟 任永平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朱祥周 任永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树超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会琼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
李丽霞 任永平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陆 峰 任永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金亳 任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秋倩 任永平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马建岗 任永平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蒋 杰 任大理永平金光寺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黄草坝管护站站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罗德茶 免去永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杨翠光 免去永平县河长办主任职务;
叶云昌 免去永平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蔡元凤 免去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学贵 免去永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杨晓波 免去永平县老龄办主任职务;
谭正祥 免去永平县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