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要求,更好发挥普惠金融支持创业就业作用,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着力解决各类创业群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现将我县开展“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支持范围
在永平县区域内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和个人,申请“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的企业法人及个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永平县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法人等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且不高于65周岁;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院公告为被告身份的民间借贷纠纷记录;经营主体及实际控制人当前未列为被执行人(法院)情形;经营主体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
优先支持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光伏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能源产业、烟草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数字经济、文旅康养产业、现代物流业、出口导向型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等重点产业相关领域创业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在各类园区、口岸创业的经营主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研发等方面的支持。
二、贷款政策
“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以信用方式办理为主,结合借款人情况和金融机构风控管理需要补充其他风险缓释措施,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
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贷款利率按照现行一年期LPR(市场基准利率)士20BP 范围的优惠利率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三、业务流程
“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在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设立专区,作为统一办理入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线下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创业群体提供融资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申请推荐名单,及时向金融机构(县农商行)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个人,由金融机构(县农商行)按照“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独立进行授信放贷。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也可向金融机构(县农商行)提交“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县农商行)按照“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政策及相关规定独立进行授信放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精准做好创业服务。如发生贷款损失,金融机构(县农商行)按照贷款合同和法律规定及时清收挽损。
联系人:马群康
咨询电话:0872—652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