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龙门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学习教育。
此次学习,邀请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结合《大理州野外用火管理办法》,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意义、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的相关规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十不准”等方面作了系统的专题讲授。
学习会上,还通过发放《永平县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手册、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面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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