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2801132701000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能: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永平县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划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行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年林业总产值完成539608万元。至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76.12%、森林蓄积量达1410.0931万立方米,林业“双增”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民共享“绿色生态福利”。
1、坚持管护为民,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为切实筑牢森林灾害风险的“防火墙”,年初以来,我局多管齐下,扛实管护责任,厚植生态屏障。一是在全县范围内选聘森林管护人员909人,对全县364.45万亩森林进行有效管护,投资75.5万元,完成大尖山管护房的主体工程建设和北斗新村管护房修缮工作,为管护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二是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完成森林核查、森林年度监测等六项工作。三是强宣传,建队伍、抓培训,提技能,森林防灭火成效显著,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各项指标均在州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四是扎实开展《永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报审工作,新增自然保护地面积18000多公顷。五是完成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发布工作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的报批工作。目前,全县湿地面积达3280.23公顷,保护率达70.04%。六是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注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政许可25户,处置野生动物1598只(头);收容救助野生动物14只(条),办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57起,有效缓解了野生动物保护与肇事的矛盾。
2、坚持造绿惠民,生态修复不断增强。按照“国土披绿,心中植绿”的造林理念,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一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92.41万亩,下达补偿资金942.1万元。二是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实施“511”火灾受害林地恢复造林及龙坡森林公园生态修复项目。三是积极组织动员完成义务植树60.37万株。四是完成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累计验收面积达1.17万亩。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生态环境恶化得到有效遏制,“绿色惠民”的庄重承诺得到进一步兑现。
3、坚持行政便民,执法惠民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一是查办林业行政案件237起,收回林地20.19公顷,没收木材47立方米,罚款金额86.31万元。二是核查疑似变化图斑97个,排查面积804亩。三是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林地项目16件、木材运输许可证15份。四是审核办理林权登记、变更67起,林权抵押贷款22户,抵押宗地43宗、贷款384.5万元。五是搭建林业和核桃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年内产地检疫率、调运检疫率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99万亩,防治面积10.99万亩。测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100%。六是兑补2019年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0.14万元,申报2020年林业贷款45372万元;配送节煤炉灶130台,惠民、惠企全面落实。七是开展了毁林种茶等专项整治行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到有效遏制。
4、坚持产业富民,林业产业持续壮大。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培育壮大林业产业。全县核桃种植面积达158.7万亩,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6万多亩,到2020年底,核桃干果产量达14.39万吨、农业产值达19.99亿元、林下产值达6.3亿元。林农实现增收创惠。
5、坚持硬仗利民,产业优化助推脱贫。2019年8月,永平县被省人民政府列为“一县一业”坚果产业(核桃)示范县以来,紧紧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目标,累计投入资金47860.13万元,超额完成了2019年度“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五化”工作任务,核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态势日益凸显,为坚决打赢“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持续实施脱贫攻坚林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强化动态数据管理,核对数据6050条,核实数据5315条,顺利通过国家、省、州普查及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02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2.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7.96万元,占总收入的1.82%。与上年对比增加352.94万元,增长5.29%。原因主要是古树茶产业发展资金较上一年增加8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较上一年减少367.64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较上一年减少84.3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8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35万元,占总支出的15.36%;项目支出5,767.39万元,占总支出的84.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13.46万元,增长106.46%,主要原因是“一县一业” 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支出较上一年增加3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较上一年增加5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07万元,下降7.84%,下降原因是部分差旅费等支出年内尚未报销及厉行节约,压缩“三公” 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2.53万元,增长166.41%。主要原因是“一县一业” 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支出较上一年增加3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支出较上一年增加59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省柴节煤炉灶补助资金支出32.48万元,采购并发放省柴节煤炉灶1200台;草原生态修复资金支出3.5万元,完成草原鼠害治理面积2万亩,虫害治理面积3万亩,毒害草防治0.2万亩;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资金支出494.40万元(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09万元),完成天然林重点管护面积79.75万亩;草原统计经费支出0.23万元;北斗林场社会保险补助110.55万元,参保人数46人;政策性社会性森林公安补助支出12万元;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支出59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支出3000万元,完成实施方案全部项目任务;森林培育支出50.44万元,为以前年度造林世行贷款利息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417.52万元,全部为管护补助支出;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汇总补助资金支出0.47万元;在养野生动物处置补偿经费支出64.69万元,注销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政许可25户,处置野生动物1598只(头),收容救助野生动物14只(条),办理野生动物肇事补偿57起,;“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10.54万元;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资金支出134.88万元,负责全县364.45万亩森林面积的防火工作;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256.80万元,完成522名生态护林员聘用工作;其他林业保护与发展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附属工程资金支出348.05万元;核桃加工设备款支出6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赔偿支出39.27万元,完成全县103.71万亩公益林的参保工作;造林项目经费25万元,完成地方造林0.15万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2%。与上年对比增加3461.81万元,增长107.38%,主要原因是“一县一业” 示范县创建项目资金支出较上一年增加30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支出较上一年增加5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82.99万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13.86万元,北斗林场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2%。主要用于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8.56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18万元,天然林保护416.09万元,退耕还林现金补助590万元,工作经费2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25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5%。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基本支出809.72万元,项目支出4448.3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有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0万元,完成预算的9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预算的9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90.5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十不准”的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2万元,下降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3.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十不准”的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6万元,占69.51%;公务接待费支出13.14万元,占30.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森林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林产业发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沟通协调,安排接待63批共552人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查验收,安排接待14批共98人次;林业双增检查考核,安排接待58批共538人次;营林生产检查验收,安排接待35批共276人次;林产业发展及一县一业检查验收,安排接待147批共1283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5万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部分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在本年度报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74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7.69万元,固定资产1043.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3.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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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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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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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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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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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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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741.27 |
3697.69 |
1043.58 |
848.23 |
31.27 |
0 |
164.0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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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末实有退离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因全县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故CS02“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中36行“退休人员”指标值为0。
(二)因龙门、博南、龙街、厂街、北斗5个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的森林消防车均为本局固定资产,而车辆编制在各乡镇,致使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全部为固定资产净值。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表:附表:永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2928011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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