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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8821856T/2025-00003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1736127261000
  • 发文字号: 其他 〔2025〕
  • 体裁: 其他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永平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曲硐片区道路工程)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6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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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永平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曲硐片区(开发区应急通道下段建设工程)-道路工程。于2019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1年2月4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企业永平县城市建设和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向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返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凡在该建设项目务工过程中有未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清算的人员,请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公示期满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或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全额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
  举报投诉电话:0872-6522606(永平县劳动监察大队)
          0872-6520641(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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