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暂行)》的第四条,《永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2024年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至云南硬碳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永政复〔2024〕218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形成了《永平县BN2023-24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听证稿)。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永平县自然资源局拟定2025年2月底就《永平县BN2023-24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永平县BN2023-24号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听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5年2月底在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第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各相关单位听证代表,其中:熟悉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的专家2-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2人;
2.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听证代表,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科室负责人5-7人,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5-10人,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5-10人;
3.经申请且符合规定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包括居民或村民代表)、利害关系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其中: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的代表人数为2-3人;若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4.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永平县自然资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月7日;
(九)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永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龙群;联系电话:13577218603;电子邮箱:790358412@qq.com;联系地址:永平县博南镇龙兴路51号。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5年2月1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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