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机关及时间 |
1 |
永平县宏晟砂石料厂 |
91532928MA6P8EB02N |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罚款1万元 |
大环(永)罚字〔2024〕10号 |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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