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永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9日至4月25日,对永平县总工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永平县总工会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于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五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6人(其中公务员5人,工勤1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在编公务员5人、工勤1人,社会工作者7人),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永平县总工会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15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0.69万元,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125.96万元,其中行政支出125.9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支出情况
永平县总工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万元,较上年2.30万元增加0.10万元,增加4.35%,具体变动情况为:永平县总工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营维护费为2.40万元,较上年2.30万元增加0.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较上年2.30万元增加0.1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追加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永平县总工会资产总额29.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3万元,固定资产1.8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300元。
(二)工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73920元。
(三)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监督管理水平,规范财务核算管理。
(二)建议规范差旅费用报销。进一步加强差旅费单据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差旅报销。
(三)建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核算,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盘点、清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益,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永平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并采纳了审计建议,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清退了多报销的差旅费300元;对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处置;向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印花税税款4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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