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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34338502A/2025-0002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1739322937000
  • 发文字号: 其他 〔2025〕 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体裁: 其他

【办事指南】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2日
  • 来源: 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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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依据
    (1)《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
    (3)《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大人社通 〔2021〕22号)
    二、政策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脱贫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为1770元/人/月;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月。
    四、申请条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月向县公共就业和服务中心提交岗位补贴申请;4.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向县公共就业和服务中心提交岗位补贴申请材料,并在云南财政一体化一卡通平台录入补贴申请信息。
    五、申请材料: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名册,公益性岗位当月考勤表,用人单位发放当月工资银行回单。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明细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考核情况表,履职核查情况证明,履职情况抽查表。
    六、办理流程:
    1.经认定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各乡镇、用人单位在每月终了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各乡镇和用人单位提交的纸质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原因,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县人社局审核;
    3.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按月将岗位补贴资金分别支付至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个人、用人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复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申请单位。
    八、办理地点(方式):永平县博南镇博南文化园南楼一楼就业服务窗口、永平县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0872-652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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