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把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印发《永平县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开展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工作,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县委、县政府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并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抓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实施,促进全县政府部门各项工作有效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督促检查,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优化窗口服务。着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启动综合服务窗口试运行工作。开设“办不成事”窗口,专门解决其他窗口没有办成的业务,为群众解难事。县政务服务中心2024年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458件,无超时件,满意率100%。二是认真落实“好差评”系统建设的推广应用。2024年全县归集“好差评”数据11434条,好评率100%。三是切实抓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动态管理维护“互联网+监管”平台,督促指导各部门实时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完善本地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及时录入本地监管数据,完成本地风险预警核查处置反馈。目前全县有监管事项部门28个,执法人员信息录入863人;监管事项已“应领尽领”,共认领1012项,其中检查实施清单990项,完善率100%;监管行为事项覆盖率44.53%。
3.提高市场监管质效。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聚焦经营主体“量质齐升”,全力破解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截止2024年11月20日,全县实有市场主体2266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7808户、企业43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48户,其中企业净增161户,个体工商户净增1860户。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走访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39家;围绕危险化学品、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燃气灶具等重点产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9次;加强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共抽检电线、儿童玩具、洗衣粉、电动自行车及铅酸蓄电池、家用燃气(灶、阀)、汽柴油等28批次。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抽查计划53个、联合抽查计划13个,截止目前,已检查并公示检查对象132户。四是不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企业累计列入异常名录87户220条,农专累计列入异常名录32户122条,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2024年全年企业年报率达到98.71%,移除经营异常名录13户。
4.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打造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12348”热线平台、“12348云南法律服务网”“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不断提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指导和管理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工作,2024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9件,法律帮助案件205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6件;办理公证业务135件;云南展腾(永平)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268件。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聚力司法办案,全心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二是聚力优质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清廉永平”建设为契机,以“暖心行动”和“阳光行动”为抓手,全力抓好18个评价指标优化提升方案的落实。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深入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理念,驻企店小二服务团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1次,驻企联络员每月驻企天数不少于4天,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打造“保姆式”企业服务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互联网+营商环境”平台管理,搭建平台线上收集、线下单位办理、线上平台回复的运转模式。牢固树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理念,弘扬“店小二”精神,最大限度减事项、减时限、减要件、减流程,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执法司法环境。
6.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宝台山、博南山、银江河、倒流河一体化保护治理,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重点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和问题排查,全年共完成监察150余次,出动监察人员500余人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7份,送达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醒函45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
(三)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1.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坚持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上县长办公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2024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及部门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合同协议等120余份。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县已全面实现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及七个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2024年11月下旬召开了法律顾问聘期届满座谈会,2024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为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具法律意见60余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全面实行听证制度,2024年来,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4次,听证事项4项。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明确决策事项实施后,承办单位根据决策事项执行时限或者有效期,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精简县级行政执法队伍。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整合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领域执法队伍,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保留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由9支优化为7支,逐步形成简约顺畅的综合执法“1+6”(1个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6支专业领域综合执法队)体系。二是完善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7个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队长及相关执法人员,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并对乡镇执法事项进行了优化,优化了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目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建立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制定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争议协调等制度,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建立县级派驻乡镇机构执法统筹指挥工作机制,完善指挥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印发了《永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梳理执法事项清单目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梳理形成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考试,256人通过考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抽查评查了食品药品、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13家单位共45卷,进一步规范部门执法程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等开展监督检查。
3.增强法治培训。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党性修养、强化法治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宪法宣誓、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工作3次,全县七个乡镇和31家县级行政执法部门200多人次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能力。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普法重要节点任务和“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宣传、媒体宣传、发放资料、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县75个村(社区)共培养了1585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率先实现全县1252个村民小组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培养目标,壮大了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营造了普法宣传良好氛围。
(五)增强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紧盯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信息服务能力建设,提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地震地质灾害、雨雪冰冻、冬春干旱、防汛等的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全县安全事故总量增加,但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保持“下降”势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重点建设工程、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其它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深化矛盾纠纷防范化解
1.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聚焦琐事口角、婚恋纠纷、邻里纠纷、民间债务纠纷等易引发安全的矛盾纠纷问题,以重点区域、特殊群体、重点人员为排查重点,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突出“访、研、定、化、督”五个工作步骤,按“有清单、有研判、有包保、有联动、有督导”五有要求,在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包保稳控工作责任的基础上,构建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分析研判—划类定级—化解稳控”格局。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序承接办理复议案件。2024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10件,审结14件,通过行政复议达到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目标。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以来,县、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组织“以案释法”“旁听庭审”等学法活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完善制约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重大行政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2件、政协委员提案166件,办复率达100%。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
2.加强政府督查。主要围绕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省州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个转企”工作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政府督查,并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保障政令畅通。
(八)增强科技保障力度
1.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全面完成省州指派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已发布实施清单办结事项时限压缩率为77.53%,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为100%,网上可办率为99.75%,全程网办率为89.34%。二是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宣传推广运用,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办事“不出门”、服务“指尖办”,确保惠民实事落地见效。三是强化电子印章应用推广。加快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落地,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新增证照的电子印章加盖工作,确保加盖率达100%。
2.打造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立与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对接机制,推动各执法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探索线索发现、推送、执法、跟踪全流程可控、可查、可溯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执法队伍”的县域行政执法运行模式。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自觉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意识不强;少数单位、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统筹谋划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有差距,抓落实的效果参差不齐。
(二)依法行政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需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乡镇、部门专职法律人员欠缺,法制审核质量不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执法人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强。一些部门执法责任制落实不严,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不愿执法、怕担责任现象。
(三)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还较薄弱。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法治专业人才紧缺,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还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满意度有待提高。
三、下步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永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依法治县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大文件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决策能力水平。
(三)持续抓实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及“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压实各级各部门风险防控责任。
(四)提升“三项制度”成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明确三项制度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涉企行政执法,减少涉企检查的频次,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活动,定期举办干部法治培训班,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吸纳和培养专业执法人才队伍,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针对薄弱环节,邀请相关专家进一步强化培训力度,尤其是行政执法程序性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依法执政理念。
(六)提升能力素质建设,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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