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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4338502A/2025-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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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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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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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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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其他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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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
通告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兑付工作的通告
- 永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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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 来源: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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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增收,现就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对外出务工人员(2025年)且在省外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享受1次,原一次性外出务工奖补政策不再执行。
办理所需材料:①《永平县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审批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务工证明一份(可以是企业出具的务工收入证明,也可以是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收入证明需写明务工时间与工资收入,并加盖用人单位财务或单位公章,公章要清晰,同时写明外出务工时间满3个月);④本人云南省内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社保卡需要激活,未激活的补助资金不能正常发放)。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申报。申请人可在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申请一次性跨省务工交通补助。
(四)坚持按人申报原则。脱贫户和监测户有2人以上(≥2人)符合申报条件,必须按人分别申报。申报方式分为自主申报和委托申报2种:一是自主申报。由本人向村委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二是委托申报。由本人委托家庭成员或村组干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个人向乡镇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乡镇初审通过后上报永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通过社保卡发放到个人。
咨询电话:0872-6526884
附件:
附件1:永平县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审批表
附件2:外出务工证明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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