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十三届永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于2025年2月中旬起进驻1个镇级党委和1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十三届永平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分别对博南镇党委、老街社区、银江社区、龙盘社区、曲硐村、桃新村、苏屯村、胜泉村、七屯村、新田村、花桥村、东庄村、沙鲁村、卓潘村、坡脚村、青羊厂村、初一铺村开展常规巡察。
二、巡察任务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的情况。一是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三是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四是围绕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五是围绕“一把手”履行和廉洁自律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六是围绕不同巡察对象职能责任开展“靶向监督”。
三、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博南镇党委)
举报电话:13887214790
电子邮箱:ypxwxcz05@126.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七屯村、新田村、花桥村、东庄村、沙鲁村、卓潘村、坡脚村、青羊厂村、初一铺村)
举报电话:13887203985
电子邮箱:ypxwxcz02@126.com
举报电话:13887205790
电子邮箱:ypxwxcz03@126.com
四、工作权限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受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永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26523998。
特此公告
中共永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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