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平县“十五五”规划编制(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库谋划梳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平县“十五五”规划编制(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库谋划梳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5-04
项目名称:永平县“十五五”规划编制(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库谋划梳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服务机构负责完成永平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包含但不限于:《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划纲要、重大项目库谋划梳理等相关服务工作。【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5月底前形成《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送审稿;在《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永平县“十五五”规划《纲要框架》并进行重大项目库谋划梳理工作,2025年11月底形成规划《纲要草案》送审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供应商财务状况表,须附近三年即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2年至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须含2021、2022、2023年度或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复印件等。】或近三年财务报表(2021年至2023年度或2022年至2024年度)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注:新成立的单位提交单位成立至2023年12月31日或2024年12月31日止即可,2024年01月01日后新成立的单位不需要提交。】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须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并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州“十五五”规划编制要求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成果文件须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最终通过永平县县委、县政府的审议;《纲要草案》须通过永平县人大的审议批准。
2.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辖区内。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4.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共同商定。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
联系方式:何玲(0872-6525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闫正(1512520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正
电话:1512520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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