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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816990010/2025-0001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
  • 成文日期: 1745280584000
  • 发文字号: 〔〕
  • 体裁: 其他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永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 来源: 永平县地震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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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情况检查 企业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2.《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省、州(市)、县(市、区)
2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2.《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 省、州(市)、县(市、区)
3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检查 需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估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七十六条,2.《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五条,3.《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 省、州(市)、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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