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9项;
(2)规定经营义务,并赋予消费者通过12315等渠道维权的法律依据。
2、《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0年实施)
(1)细化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时限要求等。
3、其他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受理范围
1、可投诉的情形(消费者权益纠纷)
(1)食品质量安全;
(2)虚假宣传;
(3)网购食品药品纠纷(如拒不退款)。
2、可举报的情形(经营主体经营违法行为)
(1)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如过期食品药品);
(2)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
(3)虚假食品药品广告。
3、不予受理的情形
(1)非市场监管职责(如民事纠纷、劳动争议)
(2)无具体诉求或证据的投诉;
(3)超过3年的消费纠纷。
三、处理流程与时限
1、投诉处理流程:
(1)提交:通过12315平台/电话/线下提交材料(需提供身份信息证据);
(2)受理: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消费者;
(3)调解:45日完成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4)终止:若调解失败,终止调解并建议司法途径。
2、举报处理流程:
(1)立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核查是否立案;
(2)查处:立案后90日完成调查,复杂案件可延长;
(3)反馈:结案后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需反馈结果)。
四、其他
1、在线纠纷解决(ODR)
企业入驻12315平台后,需直接在线处理食品药品消费纠纷(缩短调解时间)。
2、信用惩戒
违法企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3、跨区域协作
电商平台纠纷可异地投诉,由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理。
五、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1、全国12315平台:登录互联网进行投诉举报,网址:(https://www.12315.cn)
2、12315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12315”→点击“全国12315平台”小程序)
3、电话投诉举报:拨打12315(直接加当地地区号,如大理0872-12315)或拨打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服务中心电话(6522315)
4、线下投诉举报;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提交材料。
永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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