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2025年永平县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 | 永平县统计局 | 县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填表说明: 1.本表填报行政执法部门所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包括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和未纳入的事项。 2.“检查事项”“检查对象”参考《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口径和标准》中“检查事项”“检查对象”的填报指南。 3.“检查依据”精确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 4.“法定实施主体”“法定行施层级”根据检查依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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