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列表 > 国家卫生城市 7个专项行动

云龙县深入开展县城建成区综合整治工作

  • 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营造干净整洁、和谐文明的城区环境,规范道路交通和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助推健康县城建设,云龙县决定自1130日起,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临街商铺、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点、广告标语、五堆十乱等现象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或者设置设施从事占道经营、临街屠宰、出店经营活动等现象;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应急、消防公用通道,私自设置地锁、停车桩,擅自设置、拆除停车泊位和在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区内进行洗车等不文明现象;建成区范围内各商铺、摊位未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现象;建筑工地未围挡、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扬尘、噪声污染、施工未错时等现象;废品收购点占用道路、公共场地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杂物、报废车辆、废旧轮胎、货物等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等现象;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横幅、违规设置楼顶广告及墙体广告、散发张贴及喷涂野广告、陈旧破损及无主的户外广告未拆除等现象;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占、乱泼乱倒等五堆十乱现象;其他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依法依规的现象。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云龙县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城乡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动爱国卫生和健康县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