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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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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班子成员

(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和主持州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联系州农科院。

(二)党组成员、州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胜军

  负责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纯

  分管负责州委农办秘书科、州委农办督促协调科和局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乡村建设促进科。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局长  李雪刚

  分管负责局帮扶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和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伟

  分管负责局科学技术科、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人事老干科和州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日常工作、州农广校。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组成员、副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凤伟

  分管负责局发展规划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和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州渔业工作站、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州畜牧工作站、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雪松

  分管负责局办公室、监督检查科、计划财务科、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一平

  分管负责东西部协作帮扶、外资帮扶工作和大理州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一级调研员  赵家明

  协助陈雪松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级调研员  王建平

  协助李雪刚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三级调研员  赵成明

  协助杨凤伟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三级调研员 张荣贵

  协助何一平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四级调研员  曹进

  协助李纯副局长工作。分管负责综合督查工作专班(含局机关定点挂钩单位联系协调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四级调研员  宁显江

  协助杜伟副局长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两烟”生产协调工作专班设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局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设在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设在局乡村建设促进科;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设在局法规科。

  州农业农村局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李纯—曹进,李雪刚—王建平,杜伟—宁显江,杨凤伟—赵成明,陈雪松—赵家明,何一平—张荣贵。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一)州委农办秘书科。

(二)州委农办督促协调科。

(三)局办公室。

(四)人事老干科

(五)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六)发展规划科。

(七)计划财务科。

(八)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

(九)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

(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科。

(十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化科。

(十二)乡村建设促进科。

(十三)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十四)帮扶科。

(十五)监督检查科。

(十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十七)科学技术科。

(十八)农田建设管理科。

(十九)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

11个局直属事业单位: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州农机管理总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理州分校、州渔业工作站、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州畜牧工作站、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家畜繁育指导站。

四、办公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438、0872-2316437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6451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6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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