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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理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为州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职能:
1.负责大理州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参与全州性国内重大招商活动和合作项目推介活动。
2.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本州对外区域经济协作交流工作,巩固与成都市、青岛市、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河西区、台州市等友好城市区域协作发展。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有关经济合作代表团(组)到本州经济协作的组织、接待、洽谈等工作,为招商引资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和保障。
4.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工作,参与“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有关工作。协调大理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澜湄合作)研究院开展有关重大课题研究。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大理州到外地、外地来大理州举办经济、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活动。
6.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心职能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在对外协作方面,我中心积极参加组织第十届川滇黔十四市(州)合作与发展峰会,圆满完成了州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中心认真组织参加第五届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合作联席会议暨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桂林)广西园建设工作现场会为进一步在经贸、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协调推进澜湄合作研究院开展课题研究。为支持专家组获得大理州产业发展现状、客运与物流枢纽建设、农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对外开放、洱海保护等方面的一手资料,我中心先后多次召开了相关部门座谈会,为大理州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参加涉外工作,我中心有四名小语种专业工作人员,近一年来我中心积极配合州外事办、州接待处、州发改委等部门接待外宾承担翻译任务,多次均以专业水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展示了大理开放、包容、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无上年数据,故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无上年数据,故无法与上年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无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14万元,办公费支出5.98万元,印刷费支出0.64万元,水电支出0.3万元,邮电支出0.11万元,差旅费支出2.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18万元,劳务费支出0.16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6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我单位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预算,因此,三公经费的支出主要使用财政拨付的开办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心区域经济协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协作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3万元,固定资产8.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故无法比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8.65 |
0.03 |
8.62 |
0 |
0 |
0 |
8.62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情况说明:因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单位资金主要为财政拨付的开办费,财政并未安排当年项目经费,也无上年基础数据,故无法做相应的数据对比和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的州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上年决算数,故无法进行决算数据的对比。其中,“三公经费”支出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付的单位开办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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