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的标准和要求,在学校自评、县市复核、州级评估的基础上。经研究,拟认定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为“云南省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大理大学附属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现予公示。
公示期7天,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普通高中、幼儿园有意见,请向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及大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驻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2319386
大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0872-2319363
大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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