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云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云农建〔2023〕5号),州农业农村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大理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评选程序初审上报,经省评选办审核反馈和州评选办集体研究,确定云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见附件)。按照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大理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电话:0872—2393501。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邮编:671000,电话:0872—2392969。
电子邮箱:dlntjs@126.com。
附件:云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
附件.云南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
大理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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