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州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工科局: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4〕7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省、州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大理州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大理州2024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主要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轻纺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如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大理州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中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轻纺工程、机电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
2.中央或省驻大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审的,由中央或省驻大理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二)专业范围
轻纺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
三、推荐评审要求
(一)全州各级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在空缺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符合国家、省放宽评聘条件或不占岗位申报聘用职称等政策规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推荐申报评审。
(二)在州市场监管局注册的非公企业,由大理市工科局进行推荐。
(三)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五)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七)申报人员从业年限及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认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认定)。
(八)同年度内,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申报人,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诚信申报
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员述职。用人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申报人员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述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参会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单位方可推荐。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
2.严格审核材料。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申报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明确的审核意见,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3.落实公示制度。用人单位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提供公示照片)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和推荐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人社部门审核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工作日受理)。
(二)评审时间:2024年7月。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统一使用A3纸打印后中缝装订。请严格按照说明填写,粘贴本人近期照片,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相关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
2.其余材料按照《大理州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提供,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一式10份,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3.2024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并做好标注。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实现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54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直接按对应专业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2.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3.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4.大理州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会前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拟同意上会评审人员名单和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和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轻纺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工科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未组建初评委的县(市)请积极与大理市工科局沟通协调,实施委托评审。
(三)材料报送及清退
1.材料报送。各县(市)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工科局统一报送,州属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州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请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大理州龙山行政办公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建办(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清退。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以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备份工作。材料清退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工作日),请各县(市)工科局、州级相关单位经办人按时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建办(人事科)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湛鸿波 2316182)
附件:1.大理州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5.大理州2024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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