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引导大理州电动自行车行业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发展战略,打造大理面向南亚东南亚百亿级的智能电动自行车产业集群,面向全国及南亚东南亚持续输出具有“大理标签”的智能电动自行车整车系统,结合大理州独特的文旅产业和地理优势,以市场换产业、以产业建生态、以生态聚人才,推动大理州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特制订《大理州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发展原则
(一)积极引导。为促进大理州电动自行车产业规范发展,秉持开放包容态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技术创新。
(二)安全为先。在大理州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三)协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兼顾的作用,强化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服务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发展目标
(一)打造立足大理,服务云南,面向西南及南亚东南亚的智能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
(二)以洱海生态廊道的运营体系为基础,将云南全省的景区电动自行车租车、城市共享、城市出行运营服务逐步归集到大理,把大理打造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城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中心,形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配套集群。
(三)强化工业级5G、物联网及电池充换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大理构建“以换代充”的安全电动城市创新模式,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智能网联电动自行车换电模式的示范区。
(四)立足大理,面向全国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渠道和网点,形成完整的国内业务销售网络,同时建立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出口业务销售中心,力争销售产值18亿元/年,其中外贸出口达9亿元/年。
四、主要任务
为强化政府规划引领、统筹布局和引导推动作用,《工作方案》确定了九项工作任务:编制发展规划、打造供应链平台、开展便民服务、加强安全管理、鼓励回收利用、打造产业集群、搭建服务平台、推广换电模式、支持企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舆论宣传着手,进一步明确了在大理州电动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各司其职,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支持国资平台及产业基金投资大理州电动自行车生产制造,优化营商环境,为大理州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注入活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倡导低碳、健康、文明的出行方式,引导公众依法文明安全骑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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