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之规定,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大理白族自治州的禁毒工作,提升依法开展禁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毒品治理工作现代化,制定、出台一部适用于自治州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履行禁毒职责,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法律汇编“工具书”。现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告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各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8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信函地址:大理市下关镇鹤庆路66号大理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大理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邮编:671000.信封上请注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征集意见”。
(二)电子邮件:dlzjdwyhbgs@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杨汉军、舒喆,0872-2172271。
附件1:《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附件2: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州禁毒办拟定稿)
大理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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