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市政消火栓管理,明确市政消火栓管理职责,确保消防用水、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推动我州市政消火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我局对《大理白族自治州消火栓管理规定》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9日18:00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一)信函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办事处嘉士伯大道36号大理州消防救援局综合指导科(请在信封上标注“《大理白族自治州消火栓管理规定》意见建议”字样),邮编671000。
(二)电子邮件:549863795@qq.com。
(三)联系电话:传真:0872-2239119。
大理州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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