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供水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供水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企业概况:
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是祥云县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担负着县城区及祥云经开区的生活生产用水、管道安装与维修维护及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用水业务办理
(一)、供水水价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自来水价格 |
污水处理费 |
阶梯水价 |
到户终端(元)含污水费 |
范围 |
1 |
居民生活用水 |
3.1 |
0.85 |
第一级15m3以内(含15m3),3.10元/m3 |
3.95 |
实行“一表一户”的所有居民户 |
第二级15m3-25m3以内(含25m3)4.65元/m3 |
4.65 |
|||||
第三级25m3以上(不含30m3),9.30元/m3 |
10.15 |
|||||
2 |
非居民生活用水 |
3.9 |
0.8 |
计划(定额)水量900m3,超计划(定额)20%以内(含7.80元/m3,30%以内(含)11.7元/m3、30%以上15.60元/m3(以上加收部份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 |
非居民户 |
|
3 |
特种行业用水 |
5.7 |
0.8 |
计划定额水量900m3,20%以内(含)11.40元/m3,30%以及内(含)17.10元/m3、30%以上22.80元/m3(以上加收部份不含附征的污水处理费) |
特种行业户 |
(二)供水报装流程
用户申请:1.自然人用户→登记用户身份证信息及联系电话→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是否棚改区)→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设计→安装人员实施安装→移交抄表部门。
2.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信息→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是否棚改区)→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设计→安装人员实施安装→移交抄表部门。
自然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办结报装以对方提供信息资料确认搭接新装用水之日起,因工程情况不一,以实际完工为准,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注:企业属于财富工业区内申请户到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
(三)停水信息:停水区域、停水线路、停水起止时间及供水营业区有序用水方案等信息。供水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四)法规政策:供水企业供水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水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
(五)服务承诺及热线:供水企业服务承诺以及供水服务热线、监督热线等投诉渠道。
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
三、信息公开咨询
本单位公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本单位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本单位咨询电话:3122019
接受公开咨询时间:24小时接受咨询
接收现场咨询地址:
①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西横街4号)
②祥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9号、30号、31号、32号窗口。
接收现场咨询服务时间:
①祥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西横街4号):8: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都可办理)
②祥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9号、30号、31号、32号窗口:8: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大理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披露)平台 (城市供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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