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大理州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大建发〔2023〕20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漾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恢复重建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审查工作。经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形式审查、州城乡建设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该项目通过了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审查(项目具体情况及关键技术指标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公章,属个人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授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联系电话:0872—2316693
地址: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技术科(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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