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州、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时(星期四);
听证地点: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1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有关的公民5至7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至14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2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2-6521962;邮箱:ypxjsj@163.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永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22年11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永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永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0872-6522378,13988500698。
永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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