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永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永平县岔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永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2-6525326
电子邮箱:ypxstxfg@163.com
附件: 1.永平县岔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PDF版)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